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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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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9日 ] -- 巴蜀 -- 版次:[ 024 ]
彭山调处一起医疗纠纷
2010-07-09

  本报讯(彭新办记者梁波)彭山县政府新闻办昨日通报,6日,彭山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产妇在产下一男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事人亲属30余人在医院门前焚烧纸钱,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被当地公安人员阻止。昨日,经彭山县相关部门积极调处,院方与家属已达成协议,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6日,产妇季海涛入住彭山县妇幼保健院。下午5点50分,医生对其进行剖宫产手术,分娩出一活男婴,重4000克,评分正常。

  胎儿娩出后,产妇子宫收缩乏力出血,医院先后给予缩宫素等药物和人工按摩子宫等手段缓解宫缩乏力。晚上7点,院方向产妇家属告知病人宫缩乏力出血量较多需输血,必要时切除子宫,可能危及生命,同时下病危通知书。

  家属要求尽量保留子宫。医院给予双通道快速补液、热盐水热敷并按摩子宫、输血补液等措施,但效果欠佳。

  晚上9点左右,季海涛病情加重,出现外周循环障碍,医院立即进行气管插管、胸外心脏按压、给予静滴肾上腺素等急救措施,同时联系县医院妇产科、内科专家前往会诊。经医院和专家抢救无效,季海涛于当晚10点12分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先后纠集30余人到医院门前摆花圈、烧纸钱,堵塞医院大门,置卫生部门多次提出按规定移送尸体到太平间的要求于不顾,拒绝移送尸体,并控制手术室试图引爆氧气瓶,严重扰乱医院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

  彭山县立即组织公安人员到场维持秩序,在对死者家属进行多次劝导无效的情况下,公安部门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驱散故意闹事的人员。目前,事件已得到初步平息。

  事发后,彭山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成立由卫生、信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调查和处理善后有关工作,劝导和安抚好死者家属通过正当途径处理事件。

  昨日,通过协调小组的调处,死者家属已与彭山县妇幼保健院达成正式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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