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后续 “刘小猪、谢黄豆……”这些可爱的名字,都是家住成都市中同仁路39号大院的谢先生为自己收养的7只流浪狗取的。 然而,爱狗如命的谢先生不得不在2个月时间里,决定这7只狗狗的去留。 昨天,是《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后第7天。为能和自己收养的“狗儿子”们继续生活在一起,谢先生每天都在研究“条例”。然而,不管怎样,都违反了一户限养一只犬的规定。 8年捡狗每月花销3000元 在成都市中同仁路39号大院周围,无人不知谢先生。 与其他民居不同的是,谢 先生的门前特意安装了两道铁栏杆。未靠近铁栏,就听见了许多狗的叫声。 谢先生说:“这么多年,为了不伤到人,狗都被我圈养在家里,里面味道不好,我们就站在外面了嘛。” 谢先生收留的第一只狗,是从几个准备吃狗肉全席的人的打狗棒下救回来的。从那开始,他就到处“捡”狗养。 “狗生病了开销就更大,有时一次就医掉2000多元。”谢一直强调,自己是个文明养狗的人,怕伤人从不敞放,注意清洁卫生,每个月用来清洁狗舍的吸水拖布都要用烂5把。 文明养狗能否放宽限养条件 谢先生也赞成要规范养 狗。《条例》规定每户养一只犬,“每户”的依据是户口簿的规定。 “虽然我们理解条例的规定,但是现在成都市家养两只或以上的家庭十分普遍,都要要被迫放弃家庭里多养的犬只。”谢先生认为,在两个月的缓冲期后,对养狗人应该有个实地的调查了解,证明养狗人真正做到了文明养犬后,能否适当地将限养条件放宽些。 成都市犬业协会一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成都市的犬只收容中心面积有限,像谢先生这样的个人救助行为,也没有足够大的收容能力。新出台的《条例》就是为了逐渐减少一户多养后出现更多的流浪狗,不能因为谢先生的爱心,而破例不遵守《条例》。 记者程渝罗琴摄影杨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