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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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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7日 ] -- 要闻 -- 版次:[ 008 ]
四川清理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
2010-07-07

  本报讯(记者程渝)昨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和四川省卫生厅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清理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将限期整改直至被取消冠名。

  据了解,本次清理工作分为调查评估、清理整顿、抽查总结三个阶段。清理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规模、经营情况、技术实力、媒体和群众的评议情况;参加红十字会开展人道领域救灾、救助、救护工作

  的情况;与红十字会签署协议情况,缴纳会费和捐助情况;与当地红十字会、当地卫生等部门协调情况等。

  本月起,各地红十字会和卫生局将组成清理整顿工作组,实地检查,对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考核评估并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符合冠名要求的,将被取消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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