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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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天,大二学生陈麒麟和妹妹陈梦琳郁闷万分。
高考前一个月,陈麒麟等4名大学生与一名家长签署家教合同,为一名高考考生补课50多个小时,该生高考成绩比平时成绩提高了100多分,超出双方约定考分35分。
按双方所签家教合同约定,考生家长黄女士应支付5250元补课费。然而,高考成绩一公布,考生家长却以女儿未考上大学为由,只愿支付一半补课费。
大二学生借款办家教中心
陈麒麟出生在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一个贫困农家,在三兄妹中排行老大。为减轻父母的负担,二妹陈梦琳和三弟初中未毕业便放弃学业,一家人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成绩最好的陈麒麟身上。
为给哥哥筹集上大学的学费,2006年,年仅17岁的陈梦琳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2008年,陈梦琳突发怪病,后经诊断,她患上了肾病综合症。陈家负债4万余元,陈梦琳的病情仍不见好转。
2009年,刚跨入大学校门的陈麒麟,开始了边上学、边打工的艰难历程。为省钱给妹妹治病,他将每月生活费压到了300元以内。
为减轻哥哥的负担,今年4月初,陈梦琳投靠姑妈,来到自贡市区某服装店当服务员。但有病在身的她无法长时间站立。
为使妹妹有份能坐着上班的工作、同时筹钱治病,陈麒麟兄妹从姑妈处借来1.5万元,以每月1500元的价格租下一个写字间,与20余名贫困同学一起,创办了“百分家教中心”。
签下合同按分数付补课费
5月5日,值守家教电话的陈梦琳,接到自贡市贡井区黄女士的电话咨询:即将高考的女儿成绩很差,高考前的摸底考试,4科总成绩加在一起不足200分;家教中心能否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娃娃的高考成绩?
随后,黄女士来到“百分家教中心”,交了1000元定金后,双方签下一份高考家教的风险补课合同。
双方约定:通过家教中心一个月的补课,如将娃娃的高考成绩总分提高到280分,支付补课费1800元;低于280分,补课费分文不给;超过280分,则每增加1分,由黄支付150元补课费;补课费总额不超过2万元。
合同签定当天到6月8日高考结束,陈麒麟和其他3名大学生,轮流到黄家为考生补了25节课(每节课150分钟)。
家长反悔只付一半补课费
“黄女士的女儿考了315分,比约定分数整整高出35分。”高考成绩一揭晓,急需用钱治病、交房租水电费的陈麒麟兄妹,高兴得跳了起来——按双方签的合同,他们可得到黄女士支付的5250元补课费。
然而,当兄妹俩要求黄女士兑现合同时,对方在电话中的一席话,让他们的心一下子变得冰凉:“那份家教合同只有奖励没有惩罚,不公平;女儿虽然考了315分,但连专科都没考上,只给一半补课费,即2500元。”
昨日,陈梦琳谈起对方拒绝兑现合同,不禁放声痛哭:“对方说,那份合同只要她没给钱就算无效,只有给了钱才算有效。”
上门讨钱坐6小时冷板凳
7月3日下午5时许,陈麒麟、陈梦琳兄妹来到黄家,要求黄女士兑现家教合同,全额支付5250元补课费。
“还是那句话,对你们的帮助我很感谢,但只能给你们2500元,不要就算了。过几天,我要到外地探望丈夫,要过两个月你们才找得到我了。”
“阿姨,2500元实在太少了,连支付同学们的补课费都不够。”陈麒麟兄妹坚持按合同兑现补课费。
“只能给一半,你们实在不要,就算了。”黄咬定金额不松口,并对陈家兄妹实话实说:“你们可以到法院告我,官司我肯定打不赢,但那5000多元补课费你们不会轻易到手。”
陈麒麟兄妹称要不到钱就一直守在黄家。其后,黄将防盗门反锁,丢下两兄妹离家而去。
直到当晚11时许,在黄家坐了6个小时冷板凳的陈家兄妹,终于盼来黄带着110警察返家。“家里没丢任何东西。”黄对家中财物检查一通后,警察离去。
前日,讨债不成的陈梦琳,只得从姑妈处借来1500元,才交清6月份房租。
昨日下午3时40分,记者拨通黄女士的手机,刚说明身份和采访意图,黄便说没空,“啪”的一声挂断电话。此后,记者又数次拨打黄的手机,她一直不接。
□律师说法
家长违约且丧失诚信
四川宏宗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宏伟认为,双方所签家教合同,在法律上是一种劳务行为。对于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条款,国家没有禁止性规定,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兑现。
按合同法规定,黄某以“娃娃没上专科线”为由只给补课学生一半补课费,明显违约,且丧失诚信。“如果黄某一意孤行,拒绝兑现合同约定事项,补课学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图记者杨元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