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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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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日 ] -- 要闻 -- 版次:[ 004 ]
大企业经营者干得好 政府最高一次奖200万
2010-07-02

  成都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三年拿出4800万奖励企业经营者

  从2010年起的三年内,成都对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的企业,每年度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对在年度考核期内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收回奖励资金。

  昨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成都市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相关举措和成效。成都市经委副主任万仲全介绍,今年起成都市将对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和上缴税金给予奖励,最高一次性可奖励企业经营者200万元。全市每年纳入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总量不超过100户,预计三年的奖励总额达4800万元。据悉,目前成都在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有88家,6家企业跻身百亿俱乐部。

  政策出台明确大企业申报条件

  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了《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动态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营业收入和新增上缴税金上台阶奖励办法》。首次对企业上台阶的奖励和下台阶再上的奖励扣除进行了明确,也首次明确了企业申报大企业大集团的条件。为兼顾具有特色又容易被忽视的企业,办法对申报企业进行了细分。

  奖励办法上一个台阶奖励50万

  对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范围的企业,成都将依据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和上缴税金进行考核。奖励标准分别是: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经营者,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各企业2007年度和2008年度核定的上缴税金加权平均数为基数,在基数之上每新增5000万元为一个台阶,首次突破一个台阶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一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营业收入和新增上缴税金上台阶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且一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资金将全部由财政列支,三年总额将达4800万元。

  □新闻链接:

  可申报大企业的企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分列全市前5名或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产业。

  生物医药、航空、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制鞋及皮革、家具、蜀绣等特色产业。

  金融、旅游、数字新媒体、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物流、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企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全市前5名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或汽车、石化、冶金建材、食品等现代制造业企业。

  上年度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分列全市前5名或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商贸企业、房地产企业。

  6家企业跻身百亿俱乐部

  截至目前,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开展已经有三年,至今还未有培育企业退出培育范围,目前培育企业达88户。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成都市过百亿企业从无到有,陆续有6户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大关,12户企业突破50亿元、12户首过30亿元,大部分培育企业不断发展壮大。6家跻身百亿俱乐部的企业有攀成钢公司、成飞公司、川渝中烟四川烟草工业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新希望集团、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记者石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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