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非公36条”后,昨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有关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18条意见,再次强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意见表示,将取消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可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不过,据成都一股份制银行中小企业融资负责人透露,上述意见基本在前期工作中有关部门已经强调过,此次并无实质性规定出台,深入落实的意义大于改革。 融资难向来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老大难”,此时各部门联合发文再次强调其重要性,更具深意。4月份,楼市新政出台,随后公布“非公36条”,政策导向已经清晰,主张资金由投资市场流向实体经济,而中小企业作为中国产业重要一环,资金缺口依然巨大。 据记者从成都各大银行了解到,目前银行信贷资金趋向紧张,每个月的额度几乎都能提前完成,而有的小银行,由于额度紧张,为满足更多微小企业的需求,1000万以上的融资项目基本不敢接。 央行也表示,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时,意见还强调了要加快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未来将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鼓励中小企业上市,适时扩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范围。 此外,央行还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西部地区中小企业有序实现产业转移,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购汇对外投资。 记者陈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