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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2日 ] -- 中国 -- 版次:[ 011 ]
“独孤求拆”遭遇的冷暴力尴尬
2010-07-02

  □本报评论员李晓亮

  “求求你,拆了我!”对,您没看错,形形色色的拆迁故事里,确有这么一篇另类的。“求拆”听起来挺“自虐”,但看完报道,就会发现“独孤求拆”骨子里,延续着和强拆相似的悲情。只不过,不是“迷彩服+挖掘机”那种明火执仗的热暴力,更像一种冷暴力。

  故事是这样的:网友曝光北京朝阳区曙光西路几栋平房占据马路三年未搬。市政干道在此处被迫“瘦身”,双向8车道硬生生被截肢成2车道,路人怨声载道。

  央视《新闻1+1》将镜头对准了这位“独孤求拆”的“钉子户”。发现房主张长福,也一直想拆,却无人来

  拆。周边改建完后,此地成了无用的边角料,又因处在“三不管”地带,后来修路竟也绕开这块麻烦地。这路现在都不算彻底完工。令人称奇的是,双方竟这么干耗三年。

  更奇的是,竟有人认为,这几间房见证了首善之都的文明。之前,在控诉“拆迁部队”的野蛮血泪史时,“高速路因一棵古树而绕道几英里”、“因一老妇的“执拗”而让机场路绕行”等国外拆迁佳话,常被拿来对比。可若认为老张“被钉子户”这事,也是可与外国“文明拆迁”“温柔拆迁”相媲美的中式拆迁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那可真是只

  看其表未及其里了。

  道理很简单,拆迁文明与否,不光在于房子最终拆没拆,还要看房主的意思和公众意见。房主不想拆你强拆,肯定是野蛮的;而现在老张想拆却没人拆,对其不管不问,这也未必算得上文明。加之,房子位置特殊,现已严重阻塞交通,民意沸腾,可有关部门依然固我。这就不一定是“首善”的意思了,而像是不顾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

  强拆时,公共利益常被拿来当挡箭牌。因为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解释权一直不在公众手里,有时确也难说。可现在老张房子成了房

  主、行人和商户都头痛的事儿,这时不需定义,也能断定此事一定损害了公共利益。公权力部门又是以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公共利益为天职的。此事,怎么说也得算相关部门失职吧。

  至于,多个部门互相推诿的所谓钉子户漫天要价问题,也非无解之题。从报道可知,这个事之所以沉淀下来,不光在于钉子户不理性,更在于没人愿意来商洽谈判。从2003年至今7年了,除了最初45万的协议没谈妥外,之后再未见双方(多方)有进一步的实质性会谈。在零敲碎打各个击破,社区成型道路“贯通”之后,

  老张这地连“鸡肋”都算不上了。自此就更无部门愿意为这“三不管”的历史遗留难题出头了。

  可是,在公共权力运作版图上,从不该有所谓的“三不管”地带。公权机构受雇于民,为公众服务为民生解难,是不能遗留任何死角和盲区的。从这个角度说,在连通京城三四环交通要道上,出现挤占公共交通资源的独孤求拆的“钉子户”,且数年间求拆而不得,就绝对不是钉子户贪得无厌这么简单,或更有着公共责任的流失。“独孤求拆”遭遇的冷暴力,折射出的是权力失范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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