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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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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7月1日 ] -- 要闻 -- 版次:[ 010 ]
7月公积金提取高峰建议市民办理委托提取
2010-07-01

  本报讯(记者陶玲)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结息期,市民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在结息期后才能提取。因此很多市民集中在7、8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了避免“打拥堂”,昨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再次建议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为解决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年提取,年年跑”的问题,成都公积金中心于去年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服务。偿还贷款提取和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只需要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每年住房公积金就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自动划转到签约职工的联名卡账户内。截至目前,已有17万余职工签订了委托

  提取协议。为此,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建议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

  对于没有办理委托提取的市民,成都公积金中心在住房公积金政务分中心设置“预审服务台”。市民可以先到预审服务台将提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进行预审,确认提取资料和手续是否准备齐全,避免发生因资料遗漏,导致“白排队”的情况。

  同时,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分中心还设置了专项服务窗口。住房公积金政务分中心的15号、16号窗口设置为专项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异地支取和二手房业务,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也可以通过这两个窗口优先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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