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山县42岁的无业妇女陈少红,租用民宅装修后开餐馆。因被认定违规装修,且逾期未缴纳罚款,被法院裁定执行总计14万元罚款。经过一周的求情、上访无望后,陈少红当着县装修办主任的面喝下农药,至前日,她仍然在医院抢救和观察。 去年9月,陈少红与丈夫张长群租下原县土产公司院内一套114平方米的三室一厅房子,计划开家小餐馆谋生。装修前,他们托人请来县装修办主任朱晓猛等人吃了顿饭,请求给予关照。夫妻俩忙活了一个多月,“如意酒店”装修完毕,开业大吉。 本月15日,装修办和法院的人来到如意酒店,带来了法院的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行政裁定书称,张长群未执行县建设局于去年11月4日作出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政处罚义务,因此裁定张长群执行原来的行政罚款5万元,并追加逾期每日1500元罚款共9万元,加上执行费1500元,合计14.15万元。 看到裁定书,夫妇俩这才知道,他们是因“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而被罚款。他们随后到处找人说情,多次找建设局装修办交涉,并就此向县有关部门上访,但却毫无结果。 4月21日下午,陈少红在县建设局装修办内,当着朱晓猛的面,喝下了预先备好的农药。前日,医生透露,经抢救,陈少红的情况正在好转,但暂未脱离生命危险。 前日下午,装修办主任朱晓猛说,他和闽远忠等人在此事中完全是依法办事。他承认,张长群夫妻装修前曾请他和同事吃过饭,“提过装修的事”。 服药自杀事件发生后,竹山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了处理意见:首先,认定“装修办”行政处罚数额过高,应予纠正。目前的意见是,罚款额不应超过2000元。其次,当事人抢救的2万元医疗费用,由装修管理办支付。最后,县政府法制办将对该起行政案件的执法过程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过错,将进一步追究。 据《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