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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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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30日 ] -- 成都 -- 版次:[ 024 ]
上演“跳楼秀”讨薪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2010-04-30

  本报讯(记者钟蓉实习记者彭娅兴)昨日,上演“跳楼秀”讨薪的男子胡刚(化名)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有人爬到顶楼造型柱上去了。”4月18日下午2时许,成都市锦江区城守街一酒店楼顶,一名男子站在楼顶造型柱上,嘴里念念有词。酒店员工随即向春熙路派出所报警。

  见警察到来,男子一边说着“不给我钱,我就跳下去……”一边在楼顶造型柱上走来走去。

  经过询问,民警了解到,男子叫胡刚,是该酒店工作人员。

  胡刚称,酒店欠他2000多元的加班工资却迟迟不给,他实在想不通,才“出此下策”。

  在18层高的楼顶,民警与他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劝导,下午4时许,胡刚主动走下造型柱,随民警下楼。

  经过民警与酒店进行沟通,最后酒店付给胡刚3000元。胡刚随即被民警带回所里。

  由于胡刚的“跳楼秀”影响公共场所秩序达两个小时,昨日,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市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不能采取极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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