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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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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30日 ] -- 特02 -- 版次:[ 126 ]
电话指导处警 轻微车祸当事人可撤离现场
2010-04-30

  本报讯(刘学永记者李寰)为了缓解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高速交警支队结合四川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实际,已在全省高速公路推广“电话指导处警”工作法。

  据介绍,高速支队实行“电话指导处警”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支队在对近年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时,发现单车操作不当碰撞高速公路护栏、两车首尾相撞、擦刮等事故,多数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相当部分是车辆可以移动的。由于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不熟悉,以及对高速公路上不及时撤除交通事故现场可能引发连环相撞恶性交通事故的后果估计不足,造成发生轻微事故时,延用惯性思维报警后不撤除现场,苦等交通民警勘查现场,从而给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带来很大安全隐患,也把自己置于特别危险的境地,有的还造成后方车辆的严重堵塞。

  为此,高速支队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推广“电话指导处警”工作法,尽可能缩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高速公路的滞留时间,从而达到在全省高速公路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轻微事故高效、科学、合理的处理,解决拥堵现象,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达到减少高速公路安全行车隐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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