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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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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30日 ] -- 特02 -- 版次:[ 126 ]
处理信访案件超10天 警察要受罚
2010-04-30

  本报讯(柯林杨洪江记者李寰)记者从广元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年开始,广元公安交警支队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安交通管理信访工作,努力提高民警处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截至4月中旬,该支队收到的72封群众来信和上级转来的群众信函,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对此很满意。

  年初,该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信访案件处理期限,规定处理信访案件的时限为10天,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限及时妥善处理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审核,逾期未办理案件并无合理解释的,予以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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