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安交警队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发挥信息平台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信息的采集、录入、管理、使用,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交警队信息平台使用规定(试行)》,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针对“信息平台”,全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展开了各种信息化建设。 广安: 要求民警都会用交管信息系统 日前,广安交警支队部署开展信息化建设“百日会战”活动,通过此举使该市交警部门信息采集、录入、查询、应用的数量、质量、效果走在全省前列。 为实现此目标,支队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确定了各项信息系统使用的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求全体民警围绕会上网、会采集、会录入、会查询、会应用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应用技能培训学习,让所有民警上班必上网、上网必查询、上岗必采集、采集必录入、录入必准确。将信息采集的数量和质量纳入各交警大队、机关各科室工作目标考核范围,纳入民警绩效考核范围,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体民警参与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性,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成都: 利用天网抓拍,扩大控制范围 成都支队在完善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工作方面,也进行了深入研究。 制定公交车道固定监控点位建设规划,全面覆盖8条(全天)公交专用道和19条(高峰期)公交专用道,保障快速公交线网方案的实施;同时,全面推进公交车专用道电子警察固定点位建设规划、实施和运行保障工作。 扩大城区电子警察固定点位建设,按照覆盖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的总体要求,以抓拍闯红灯、超速、占用公交车道、违禁掉头、违禁左转等交通违法为重点,建立1000套前端监控设备,满足城区分局应用科技手段强化管理的迫切需求,全年启动600套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扩建工作。 积极探索视频抓拍设备的应用,在城区主要干道和进出城通道上设置视频抓拍设备,对违规超车等路段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提供“卡口”监控功能,强化对“黑名单”车辆的查处力度;利用“天网”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积极协调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申请将涉及交通管理的天网图像提供支队利用,并依托智能指挥中心建设,建立违法视频证据管理平台,通过天网视频抓拍,进一步扩大管控范围。 记者李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