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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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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29日 ] -- 要闻 -- 版次:[ 001 ]
省消委警示 旅游报价应分解到项目
2010-04-29

  本报讯(记者舒张惠)随着“五一”小长假的临近,新一轮消费高峰随之而来。根据往年的经验,这也将是消费投诉的一个高峰。本周一,“华西1+N”全媒体联盟,联合省消委推出“五一”小长假特别维权活动,聚焦旅游、购物等热门消费领域。活动推出

  后,本报陆续接到消费者的投诉。针对众多在旅游中遭遇“陷阱”的消费者,省消委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明白消费。

  王女士几天前去成都城北一商铺买衣服,没穿两天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昨日王女士打进本报维权热线进行投诉,记者带着王女士来到商铺协商。商铺老板表示王女士可免费更换同等价位的衣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大四学生小代打来电话抱怨,他交了280元参团去九寨沟,却遭

  遇景点缩水、票价差不退和强制消费。整个行程就在和导游吵架的过程中结束了……

  省消委提醒大家,旅游者无论选择哪种形式,都要求旅行社将报价费用进行分解,将每个旅游项目和旅行社利润分解清楚,并按分解进行约定。报价混为一谈的旅游者往往要吃亏。

  如果您不小心掉进消费陷阱,或遭遇维权纠纷,都可以通过本报五大维权通道中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投诉和举报。本报

  记者将在第一时间出击,展开调查,曝光不良商家,帮助您维权。省消委的专家也将及时给您提供支持。

  五大维权通道接受投诉

  1、维权热线:869693152、维权邮箱:hxdsb86969110@gmail.com3、维权QQ:1300691104、维权手机:13880035050(仅接收短信)5、维权微博:http://t.sina.com.cn/h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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