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龙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器官捐给社会,这是他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对不起很多人,我想对他们说一声,我错了。下辈子,我要做个好人。” 被指杀害13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28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二审。案件分为两部分审理,江西抢劫杀人案不公开审理,广西桂林的抢劫杀人案、浙江湖州杀人案和湖南株洲杀人案公开审理。针对后三案中检察院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成瑞龙提出异议。 在最后陈述中,成瑞龙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器官捐给社会,让病人恢复健康,这是他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对不起很多人,我想对他们说一声,我错了。下辈子,我要做个好人。” 浙江湖州杀人案“我不是故意杀人” 1997年中秋节前,成瑞龙和兰启荣潜逃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县。成瑞龙发现沈某老开着一辆桑塔纳进出高级酒楼宾馆,看样子很有钱。尾随他两三天后,来到他住的楼层,发现对门房子是空的,两人在空房子里住下来,观察他的活动规律。后来兰启荣厌倦了,独自离开。 兰启荣走后,成瑞龙独自在浙江南浔家门口作案,多次用刀大力劈杀、穿刺沈某面部、颈部、胸部,致沈某急性大出血,当场死亡。沈某妻子胡某从家里开门出来察看,又被成瑞龙撞击头部致昏迷,成瑞龙还用尖刀猛刺腹部,造成胡某重伤。 庭上,成瑞龙提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只是害怕女事主发现,为掩饰才用刀捅伤她,并称“她是否被杀,我不清楚”。 桂林绑架房产商杀人案“人是兰启荣杀的” 成瑞龙在其女友李红(化名)处得知,在桂林做房产生意的李某比较有钱。成瑞龙和兰启荣决定绑架李某“弄点钱用”。 成瑞龙和兰启荣守在李某家楼下,次日凌晨2时,李某回家时刚走进楼梯间,兰启荣便用刀顶住李某胸口,由于用力过猛,刀刺进了李某的胸部,致其倒地死亡。成瑞龙、兰启荣在李某的包里找到10万日元和一根黄金项链。 庭上,成瑞龙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表示当时只是打算勒索,李某也并非他所杀,而是兰启荣杀死的。 湖南株洲杀人案“我并未杀死女事主及其女儿” 在庭上,成瑞龙推翻一审时的供词,提出并未杀死女事主及其女儿。在山上,成瑞龙打算把这母女勒死,当她们倒地后,他以为两人已死便离开。辩护律师称,此时两人并未死。 12年前,虽然男事主当时被发现死在屋内,但女事主和其女儿的尸体一直未找到,湖南法院直到2000年左右才宣告母女俩死亡。成瑞龙的辩护律师称,由于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成瑞龙和兰启荣当时确实杀死了母女俩。对于辩方提出的新证据,检察院认为多次出现“好像”、“应该”等不确定词语,证据不作考虑。 据《广州日报》 检察院一审指控成瑞龙杀害十三人 新闻背景 佛山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成瑞龙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 其中,在成瑞龙实施的6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伤;在成瑞龙潜逃期间,共致3名警官和1名保安人员死亡,1人轻伤;成瑞龙在流窜作案期间,还实施强奸案1起,杀害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