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中国银行23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房贷新政实施细则,被媒体称为是房贷新政以来最“严厉”的房贷细则。在细则中率先提到存量房贷的处理方法:根据与客户合同中的约定,在利率调整方式到期时,将存量首套、二套、三套及以上的房贷利率浮动比例分别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5倍、1.1倍和1.2倍。 谈到中国银行对存量房贷的处理方式,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这是必然的,不仅是中国银行,其他银行也会跟着调,“银行这样调整有两个好处,一是打压投机炒作,挤出投机资金,二是可降低银行风险,增加银行利润。” 易宪容举例说,今年3万亿的房贷,利率优惠全部由7折调至8.5折,利率就上升1个百分点左右,银行就会增加300亿的利润。“如果是二套房、三套房,利润就更高了。” 记者找到了成都市民在建行按揭贷款的一个合同样本,上面关于浮动利率的约定是,在基准利率水平下调30%,该利率自起息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下调幅度,在本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根据一般人的理解,对存量房的利率优惠折扣,应贯穿始终,调整的只是基准利率。有律师也表示,如银行随意上调,客户可告银行违约。 对此,易宪容表示,这次是政策调整了,不存在违约的问题,政策变了,银行肯定会强制执行。 记者喻奇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