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倍(河南教师) 今后,河北新乐市领导干部夫妻不和或者与邻里不团结导致家庭美德考核不过关,轻则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降低一个层次任职,重则有面临被辞退的危险。(新华网4月25日) 长期以来,我们把官员当作了“道德人”,甚至是“完人”,偏重于从道德上对官员进行约束,放松了制度上对官员的要求,对官员寄予的是一种人格期待和道德要求,对制度的要求很低。而“领导家庭美德不过关可能被辞退”同样延续了这种逻辑,但现实告诉我们,把考核和升迁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是不靠谱的——看似对社会有益,实则是一种陷阱和误区。 事实上,把道德作为官员考核的标准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汉武帝以后,道德就逐渐成为朝野臧否人物的重要标准,从地方官吏到名公巨卿,不少是所谓的道德品行良好者甚至是“孝子出身”。但是,笔者以为,“领导家庭美德不过关可能被辞退”之类的规定,就意味着我们承认了公务员的“道德形象和圣人形象”。尽管公务员的道德水准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引领风气和导向的作用,但是这意味着公务员就一定要成为圣人和道德人吗? 历史经验和现实都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只有把官员当做理性的经济人预设,才能提升官德。因为我们对官员的人格期待,只能对其行为偏好产生影响,而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理想的期待或许可以减少制度实施的成本,但不能取代制度本身对人产生的作用。 托克维尔在总结美国的民情时就说过,美国的民情之一就是对官员不信任,以为他们最接近权力,因此也更有可能是无赖;如果不用一项权力去监督制约他们,他们有可能把整个国家抱回家。 用经济理性人取代道德人预设,是我们认识公务员道德作用必须要解决的观念问题。应该为公务员的人性设置一条防范的底线,即当公务员不讲道德的时候,因为有制度底线的防范而不能得逞。“领导家庭美德不过关可能被辞退”折射着公众对官员的道德人格期待,但是这种期待是无法用法律加以保证的,因为道德仅仅属于私人领域的事情,与公务员是否合格称职关系不大。我们需要的是称职的公务员,而不是一个道德型的“圣人”公仆。 面对“领导家庭美德不过关可能被辞退”,笔者的观点是:不要迷恋官员“道德人”,“道德人”是个传说,这应该成为整个社会的常识和底线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