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10年”系列报道 开栏语 打开电脑下载首歌曲,你可能侵权了;网上看部电影,你也可能侵权了。随着时代的发展,侵犯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例越来越多,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今天是第1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日起,本报联合高新区法院推出“知识产权·10年”系列报道,向您介绍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些侵犯知识产权法的案件,以及这些案件背后的症结和产生这些症结的原因、对策。 音著协和音集协的曲库、KTV包间里的曲库以及点歌系统软件制作方的曲库,这三个曲库的不统一是构成此类侵权的重要原因。 深圳某传播公司状告成都某KTV,《隐形的翅膀》、《欧若拉》等两首MV作品侵犯其享有排他性专属授权。此事余波未平,前日又有流行大江南北的藏族歌曲《卓玛》曲作者状告成都某KTV侵犯其著作权。类似KTV侵权的案件不胜枚举,KTV经营者在尽力为消费者提供最全的曲库时,还要为会不会侵权而提心吊胆。有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既不侵权又能满足消费者最大限度需求呢?法官们有自己的建议。 现状:KTV屡屡被告侵权 去年年底,深圳某传播公司工作人员无意间发现,成都某KTV包间里正在播放的《隐形的翅膀》、《欧若拉》的MV,正是他们公司享有排他性专属权的版本。所谓排他性专属权,即指MV制作单位授权该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亦可以自己名义向侵犯上述权利的第三方提起诉讼。 “这家KTV并没有支付版权费,怎么会使用我公司的作品呢?”随后,该工作人员带领公证人员悄悄录制了该KTV播放这两首歌MV的录像,随后将其告上了法庭。 高新法院受理此案后,分别于2009年7月14日和12月2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这家成都KTV只对深圳传播公司的《隐形的翅膀》一歌的MV构成侵权。最后判决成都KTV立即停止侵权,并支付给深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元。 “官司是打赢了,可这是赔本赚吆喝啊!”深圳传播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他们公司光请律师就花了1万多元。与此同时,成都KTV也觉得冤,“我们KTV所有歌曲都向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音集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交了版权费的,不知道这首歌为什么还会侵权。”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高新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芬介绍,目前,他们庭上受理的侵权案,有相当一 部分都是状告KTV的。 4月23日,刚刚揭牌的锦江法院知识产权庭便审理了《卓玛》曲作者状告成都某大型KTV侵权的案子,双方舌战了3个小时,法院最终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KTV:对侵权事件感到委屈 就侵权一事,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多家大型KTV,其中成都缤纷KTV一位周姓负责人介绍,他们从2008年开始缴纳KTV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是每天每个包间6元左右。成都天合公司代表音著协和音集协向成都市KTV经营者收取版权费。 周先生说,KTV会所是依赖音乐产品和音乐电视作品来经营并盈利的企业,其中要使用到海量的歌曲和MV音乐电视作品,如果每首歌都要取得词曲作者以及唱片公司的授权,那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KTV经营者只有通过两个协会支付KTV版权使用费。 “其实作为经营者,我们很愿意交这个版权费,只是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交了版权费还会被告侵权。”周先生说,日前他也听说了《卓玛》曲作者秋加措状告成都某KTV侵权一事,但他表示对此事“很头痛”,“我们KTV行业都不知道该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既然交了版权费,为 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法官:原因在于曲库不统一 曾审理多起KTV侵权案的成都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钟唏鲲认为,音著协和音集协的曲库、KTV包间里的曲库以及点歌系统软件制作方的曲库,这三个曲库的不统一是构成此类侵权的重要原因。 KTV要营业,必须购置点歌系统,这种系统有专门的软件制作方提供,购买者只需付款即可获得。而且软件制作方在制作系统时就已将歌曲曲目录入其中,KTV经营者安装该点歌系统后只需在以后的使用中增加新歌曲目即可。 “这就出现一个问题,软件方可能将一些两个协会没有获得授权许可的曲目录入其中,KTV在交版权使用费时也会漏掉这部分歌曲,但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被著作权人发现,那KTV便涉嫌侵权。”钟唏鲲说,这样的情况下,KTV往往觉得很冤,但它的确侵权了。 建议:从“源头”规避侵权发生 “与其等到著作权人发现侵权时将KTV告上法庭,何不在源头上规避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呢?”钟唏鲲介绍,作为曲目的最初录入方软件制作方,能和两个协会以及歌曲的词曲作者等著作权人多沟通,争取让录入点歌系统的每首歌曲都获得两个协会的授权,在KTV经营者购买点歌系统时,软件方可向他们适当收取一定的“许可费”。这样,需要交版权使用费的歌曲曲库便能与两个协会的曲库中的曲目重合,就不会构成侵权了。 另一方面,音著协和音集协作为著作权的管理方,应力争将曲库完善,争取获得每一首歌的授权,从而统一收缴版权使用费的渠道。只有KTV经营者、两个协会以及软件制作方,这三方做好协调了,才能从“源头”上规避类似的侵权行为,在减少双方诉讼成本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合法的著作权。高新法记者牛莉实习记者彭娅兴摄影陈羽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