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苗志勇)今年4月,剑阁县连续发生3起以拉货为名租车,实则进行诈骗的系列案。 4月1日上午,一自称叫“付玉”的陌生男子来到广元朝天区麻柳乡,看见王某的车停在家中,就对王某说,想租他的车到剑阁县普安镇拉货。 王某心想,正好要和朋友刘某到剑阁办事,顺路,于是就答应了。 一路上“付玉”不断与王某及刘某摆龙门阵,聊得十分投机。 很快到了普安镇滨河路,“付玉”要求在一建筑工地停车,说自己要下车买烟,并假意找钱包。经过一番“找寻”,他“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和手机,就向王某、刘某“借”了40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同时,他告诉王、刘二人在工地附近等他,买完烟后立即回来。没想到半个小时后,还不见“付玉”踪影。 二人下车寻找,并拨打借出的手机,发现已关机。王某立即报案。 4月3日和5日,剑阁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又连续接到两起利用租车骗走车主钱财的报警。5天内,3名车主共被骗走2700元。 目前,案件还在侦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