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宁交警认定肇事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一位75岁的老人在南宁市人民公园门口横过道路时与小轿车相撞,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十天后死亡。据了解,肇事轿车的驾驶者是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男子59公斤级举重冠军唐灵生。 事发经过老人横穿马路被撞倒 记者在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2010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唐灵生驾驶桂ATX003号小型轿车沿着公园路由人民路方向往北湖路方向行驶,至“人民公园”公交车站前路段,行人胡松南步行由公园路东侧往西侧横穿马路,小轿车右侧车身部位与胡松南身体发生碰撞,造成小轿车损坏及胡松南倒地受伤,随即送往医院就诊。3月30日凌晨4时39分,因抢救无效,胡松南死亡。 交警认定唐灵生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图、现场的勘查笔录、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材料、证人证言及相关检验鉴定材料等证据,于4月16日作出如下认定: 胡松南步行横过道路未确认安全后通过,其交通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过错作用较大;唐灵生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交通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 错作用较小;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二)项的规定,认定胡松南应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唐灵生应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争议焦点受害人应不应承担主责 死者儿子胡存宗认为:“我父亲是被小车撞死的,我们一家人都是受害者,父亲不应该承担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此,4月21日上午,胡存宗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书面材料交到交警部门,警方已经受理。 胡存宗说,他父亲的身体不错,是一名太极拳教练。事情发 生后,唐灵生仅支付1万元医疗费用,他4月16日晚电话约唐灵生,19日到交警四大队去协商赔偿事宜,对方并未按时到场。 唐灵生告诉记者:“我自己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保险公司还垫付了1万元。我认为,要协商赔偿一事,应该由交警部门通知。我16日晚接到死者家属的电话,还以为对方随便说说。如果死者家属要协商赔偿事宜,我会到场。” 现场观察距人行横道只有50米 记者专程前往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公园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两侧各有一条非机动车道,中心分道线为双实线。清晨,许多老人在公园锻炼身体,离开公园时,为图方便喜欢选择横穿这条道路。记者在10分钟时间里粗略统计了一下,有31位老人横穿马路。路上没有机动车经过,老人从容而过,路上有机动车经过,老人则战战兢兢、站在双实线上等着。由于过往机动车停下等红灯,很多老人趁机从车龙中穿过,整个场面可谓是险象环生。事实上,横穿马路的位置,距离人行横道只有50米左右。新锐体育联盟《南国早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