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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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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23日 ] -- 要闻·评论 -- 版次:[ 011 ]
“锰超标98倍汽油”考验公众维权路径
2010-04-23

  □毕舸(广东职员)

  中石化汽油门事件截至目前已经影响到上万辆汽车。中石化分站也发生多起车主围堵加油站和大楼事件。据悉,中石化所出售的红色汽油锰含量超过9.8%,是正常含量的98倍。严重超标的锰造成发动机内活塞连杆、活塞环等部件的严重腐蚀。上万汽车受损,此次事件总体损失超千万(国际在线4月21日报道)。

  中石化所出售的红色汽油锰含量超过9.8%,是正常含量的98倍,这首先是一个超越“疏忽”范畴的异常性事件,也即惯用的“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小心多掺加了一点锰”说法只能是可笑的代名词。这更像是经过精心策划、大规模组织的行为,否则很难解释锰超标98倍汽油如何诞生,又是如何通过中石化内部的层层质量检验?

  已经有部分车主获得了理赔,但中石化在坚持未待专家及权威机构拿出意见不承认错误的情况下如此之做,让我想起了一个词汇叫“心虚”。一个理想的状态是,任何使用中石化生产销售的93号乙醇汽油的车主,都有权要求当地中石化加油站对其油质进行检验,一旦发生问题则全面理赔。如果中石化没有这样的服务自觉性,则车主们可以通过消协、司法诉讼等途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向其高额索赔,而法律支持车主们的合法诉求。

  但是,这一消费者期盼的结果会发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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