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通知,要求省政府以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机构予以保留。其他市未经省政府核准的驻京办坚决予以撤销。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一律撤销。
严禁以变换名称、转移驻地等形式变相保留驻京办事机构。全省各类驻京办事机构清理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