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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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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23日 ] -- 巴蜀 -- 版次:[ 034 ]
通过视频法院执行探视权
2010-04-23

  本报讯(惠杨莉 记者苗志勇)“婷婷,乖不乖?想妈妈没有?”电脑的那头,一位妇女紧紧地盯着视频里的女儿,疼爱之情溢于言表。

  电脑这边,婷婷看着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妈妈!妈妈!”

  这不是一般的网络聊天,这是广元市朝天区法院20日上午通过网络视频执行的一起探视权纠纷案。

  2007年6月,赵佳琼和李刚因感情破裂,被朝天区法院判决准予离婚,3岁的婷婷被判随父亲李刚生活。

  判决生效后,婷婷的母亲赵佳琼多次到李刚处探望女儿,可李刚和家人却坚决拒绝。

  赵佳琼被逼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小孩探视权,法院判决赵佳琼每两个月可以探视女儿一次。

  李刚仍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探视女儿的问题上,他和赵佳琼闹得不可开交,矛盾越积越深。

  后来,赵佳琼到外省务工,临走时,仍坚持向法院申请对女儿的探视权。

  法院继续做李刚和他家人的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的角度不断敦促其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

  通过教育疏导工作,李刚终于同意赵佳琼每两个月探视婷婷一次。

  当法院将这一情况告诉远在他乡的赵佳琼时,她喜极而泣,随后又表示,路途遥远,回家探视有诸多不便。朝天法院的法官们想到了网络视频。

  于是,每年每逢双月20日,婷婷和妈妈都会在约定时间在视频上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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