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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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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21日 ] -- 巴蜀 -- 版次:[ 017 ]
拉起横幅假冒救灾车辆货车司机遭顶格处罚
2010-04-21

  本报讯(彭加权)一名无证驾驶员为逃避交警检查、偷逃道路通行费,竟悬挂“救灾物资”横幅,假冒抗震救灾车辆,在成雅高速路雅安西康收费站处被查获,领到交警开出的罚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要求,对经高速路的抗震救灾车辆一律免费放行,

  同时严查鱼目混珠车辆。

  18日,晚上9点许,高速交警成雅二大队民警发现距西康收费站约100米处,停靠着一辆重型货车,迟迟不下站。

  以为货车出现故障的民警,准备上前寻问驾驶员是否需要帮助。

  尚未走拢这辆货车,就发现2名男子正往车头上悬挂写有“救灾物

  资”等字样的红色横幅,而该货车无号牌,引起民警怀疑。

  民警将该车带出收费站。出站后,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对驾驶员达某出示的驾驶证和临时号牌进行检查,另一组询问其所载货物是否属于抗震救灾物资。

  经检查和网上比对,民警发现达某的驾驶证和临时号牌均系伪造,他属于无证驾驶。

  起初,达某说:“拉的绝对是抗震救灾物资。”但他又无法回答民警提出的相关质疑。

  最终,达某承认:自己悬挂“救灾物资”横幅,冒充抗震救灾车辆,纯粹是为偷逃通行费和交警检查。

  19日,成雅二大队对达某作出顶格处罚:无证驾驶,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使用假驾驶证,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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