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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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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19日 ] -- 要闻·重点 -- 版次:[ 004 ]
谨防资本外逃
2010-04-19

  □姜必刚(成都媒体人)

  笔者认为,一旦“4·15房贷新政”真正得到严格实施,房价再度上涨显然已无可能。面对这种局面,笔者建议地方政府做好三件事:一是预防开发商抽逃资金,将资金转向海外,因为不少开发商都有欠款,尤其是欠缴税款,一旦楼盘陷入较长时间的滞销,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就有可能出现抽逃资金的现象;二是防止开发商外逃,不少开发商本人或者亲属子女都有绿卡,上涨早已移民海外,他们随时可能卷款潜逃;三是防止在建楼盘烂尾,就必须要求开发商确保在建项目及时完工,防止新一轮烂尾楼出现。为防止新开工项目烂尾,建议将资本金比例恢复到35%。

  之所以提出上述三大建议,是

  因为不少开发商都不是很值得信赖,倒是特别善于钻政策空子,违法乱纪的事情则时有发生,这在2009年表现得尤为突出:年初楼市不景气,开发商一再呼吁出台救市政策,呼吁政府降低投资开发门槛,为此2009年5月27日,国务院下调资本金比例,将普通住宅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比例由35%下调到20%——政策本意是降低投资门槛,促进开发商增加投资开发项目,以保证楼市供应,进而保障经济增长。然而,“5·27资本金新政”的出台,却被开发商们视为政策的转折点,他们非但没有加大投资开发力度,反而纷纷进行捂盘惜售,同时与投资炒房者乃至地方政府合谋,共同炒作推高房价,涨幅完全超越经济增速以及国民的承受能力,极大的增加了中国经济的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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