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人月(湖北媒体人) 国家药监局再曝腐败窝案,任职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任调研员的卫良等5人被批捕,被认为是继郑筱萸出事后的第二次地震。 (4月17日《经济观察报》)据透露,卫良涉案金案约150万元左右,远不及郑筱萸649万的受贿额。“目前药监系统曝出的没有高官,说明后郑筱萸时代,在权力约束方面还是有所改观。”一位检察系统人士说。 相较于上次从郑筱萸局长到曹文庄、郝和平司长等到一干大员的落马,这次“地震”的级别或小得多。是不是损失就不大,值得庆幸呢?我看未必。 “卫良出事,是因为医药企业的举报。”知情人士称,这家医药企业是一家涉及生物制品的问题企业。举报卫良的是问题企业,不免耐人寻味。是卫良收了钱不办事或是将事办砸了,对企业“保护不力”让对方恼羞成怒所致?还是调查中拔出萝卜带出泥? 不管怎样,卫良等人的工作领域事关生命安全。卫良等人的出事,于药监系统,是又一次蒙羞。 郑筱萸时代,接连闹出“齐二药”、“欣弗”、“佰易”等一系列让人心惊肉跳的事件,具体原因各一,但失范的监管让群众用药风险陡增是必然的结果。郑筱萸本人就利用职务便利,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玩忽职守造成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有蜕变的官员就有变质的药品,用药风险的根子无疑源于监管的失职与腐败。而相较于身体的受戗害,老百姓对监管信心的丧失更可怕。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就指出,这种腐败行为伤及了政府监管的根本,动摇了政府监管的基础。 此次药监系统多人涉案,“说明权力寻租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地解决。”二次地震的级别虽小,性质依然恶劣,对群众心理冲击的能量并不亚于郑筱萸事件。因为重复的错误对群众信心的杀伤力只会递增不会递减,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监管的公信力必将荡然无存。 郑筱萸事件后,药监局就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一系列补强措施,但用药安全问题,不是表几个态,发几个文件,将人员简单轮岗就可万事大吉的。因此,“阳光审批”如何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实现药品审评审批的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药品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依然任重道远。 药监局“二次地震”暴露出监管腐败的顽疾难除。改革尚未成功,监督仍须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