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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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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18日 ] -- 中国 -- 版次:[ 004 ]
女副书记一天参加两饭局 饮酒过量回家摔倒身亡
2010-04-18
吕桂英走出法庭

  2008年12月8日,29岁的吉林舒兰团市委副书记杨建华在喝了两顿酒后,一人打车回到家中。约两个小时后,在床上休息时不慎摔下,次

  日凌晨不治身亡。杨的家人将当天一起喝酒的19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0万。

  2008年12月8日,杨建华与同事检查学校团委工作。在上营镇中心校,学校负责人徐某让杨建华等4人留下吃中午饭。席间,杨建华喝下二两半白酒。16时16分许,舒兰市招商局王某给杨建华打来电话,要请她吃饭,原因有二,欢送局长,另外是欢送她去团市委工作。饭局中,杨建华又喝下半斤。加上之前的一顿,杨建华两顿至少喝了7两半白酒。

  18时50分许,杨建华打车回了家,躺在床上睡着了。22时20分许,丈夫王威因没饭吃很生气,摇了摇妻子的腿,“我给你妈打电话,让她来。”王威打电话时,听到杨建华说:“你别给我妈打电话。”接下去,王威发现杨建华摔倒在地,“嘴边全是沫子。”

  王威将杨建华扶起,然后拨打120求救。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

  亡。吉林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记载,杨建华系头部受到磕碰,造成颅脑损伤,颅内出血,脑疝死亡。

  “要不是喝了那么多酒,我儿媳妇绝对不会从床上摔下去,也不会死亡,这一切都是因为喝酒而起的。”杨建华的婆婆吕桂英说。去年初,王家人将当天一起喝酒的19人告上法庭,要求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教育费等40万余元。

  今年1月18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因劝酒或敬酒导致杨建华酒精中毒死亡。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王家人不服判决结果,将此案上诉于吉林市中院。前天上午,此案在吉林市中院411审判庭进行二审。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据《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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