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消费税首批试点划定,重庆试征方案获决策层批复 记者从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处了解到,个人住宅消费税近期将试点开征。住建部也将“限购”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 决策层批复渝征房产消费税 与目前已实施的政策相比,国务院首次提出“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尤显意义重大。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政策如果实施,无疑将是系列调控政策中最严厉的。 据一位接近财政部的权威人士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由财政部税政司着手修订,或将在近期内公布试行。 该人士表示,个人住宅消费税将有可能分为不同形式在多个城市试点。其中,首先是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即特别房产消费税,将会在重点城市试点开征,具体税率以及如何界定高端房产仍在敲定中。据记者了解,买卖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税率将根据情况规定为交易差额的20%-50%之间。 据了解,“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目前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 记者还获悉,政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收取, 这一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地方用行政“限购” 与此同时,沉默多时的住建部也终于出手了。 4月13日,住建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供应不足的城市,将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房炒房行为。 据住建部房地产业司一人士透露,此次住建部的限购政策一方面将利用信贷、税收政策来执行,对购买多套房的投资者实行差别信贷和征税;同时针对某些投机炒房的热点城市,也将利用行政手段进行限制规定。具体而言,在信贷方面,如果购房者之前贷款买过三套甚至以上的房子,银行在审批个人以后的房贷申请的时候,原则上银行将不会同意其贷款申请。另一方面,住房部门也将会采取行政手段,对名下有多套房产记录的购房者进行购房限制。 该人士还透露,由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存在差异性,各个城市的执行标准将不会完全一样。因此,此次出台的限购政策,住建部只是出台一个原则性方向,将制定具体细则的权力下放地方。据《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