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昨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通知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通知要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 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