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15日制定了《青海省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并报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转下发有关部门和地区执行。 《意见》规定:遗体处理要尊重死者尊严,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并做好亲属的安抚工作;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门安排火化或土葬;既无有效身份证件也无亲属辨认,无法确认遇难者身份的,公安、卫生部门要尽力对遗体进行编号、记录、拍照、提取可供DNA检验的检材,并由公安部门统一保管和检验,建立地震遇难人员身份识别DNA数据库。遗体及时火化;遇难者经确认是外国人的,遗体由中国殡葬协会进行防腐处理,遇难者身份确认、通知、遗体运输等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等。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