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区检察院提交了补充侦查的证据 这是一起备受关注和争议的案件。福建3位网民因替死者家属网上发帖控诉当地警方,被警方认为虚构事实、诬告陷害,并被控以涉嫌“诬告陷害罪”。 昨日上午,此案的第三次审理在福州马尾区法院开庭。4月12日,记者在马尾区法院了解到,围绕第三次开庭,作为“严晓玲死亡事件”中的承办单位之一的闽清县公安局正式向法院出具了一份指控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该局执法公信力的书面报告。 林秀英是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严晓玲在家排行老大,死时年仅25岁。林秀英说:“2008年2月10日14时,聂志雄(严晓玲男友,有夫之妇)打电话叫我女儿出去,我坚决反对。晚上10点聂再次打来电话威胁我女儿,女儿背着我溜了出去。等到第二天晚上10点的时候,却发现女儿赤身裸体躺在医院里。” 林秀英还听到医护人员议论说,“阴道内有精液,阴道口无法收缩,估 计遭人轮奸。”这些加剧了林秀英的悲伤和怀疑。 2008年2月25日,距离严晓玲死亡后14天,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书病理诊断称,死者严晓玲输卵管妊娠并破裂。闽清县公安局同年3月3日出具的法医鉴定书也称,死者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过,这一结论遭到了林秀英的质疑与反对。随后,林秀英多次到县、市、省甚至北京,要求严惩凶手。 网友助控诉代发帖拍视频 林秀英说,自己的不断上访,引 起了被人称为“公民代理”、“赤脚律师”范燕琼的关注,喜欢帮人的游精佑和为弟弟吴昌龙“福清纪委爆炸案”鸣冤的吴华英也加入了这一行动。 2009年6月,范燕琼将林秀英提供的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网站。该文称,丽歌KTV是闽清县公安局某刑警队长、某治安科长和县检察院某检察官伙同“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开的,造成严晓玲被8人轮奸致死。 同年6月24日,福州市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辟谣:严晓玲死于宫外孕;几名官员并未在丽歌KTV参股;林秀英并非状告无门。 而在6月24日,另一位网民游精佑找到林秀英,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视频。另一名在场人员吴华英则将它放到了其他网站。 助人反被告警方称其诬告 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替人上网发帖喊冤竟然会被诉之以“诬告陷害罪”。2009年6月26日起,范、吴、游等网民先后被 行政传唤,接着被定性为“诬告陷害罪”。在第一次开庭后,闽清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严晓玲死亡事件’网文捏造事实,严重损害我局执法公信力”的书面报告,作为补充证据送到马尾区法院。 这份书面报告在列举了4条意见后表示,“网文捏造事实,通过贬损我局林宗颖副局长、邱吉谓副局长以及民警魏梦轩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损害我局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使我局的人民满意度下降。” 是否为诬告法官讳莫如深 这起案件于昨日上午在福州马尾区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 由于马尾区检察院提交了补充侦查的证据,马尾区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福州网友“诬告陷害”案。记者从被告律师刘晓原的博客中了解到,“新证据共有70页,主要是本案‘被害人’(指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社会人士聂志雄)的陈述,以及他们家属的一些证言”等。 第三次开庭会是什么情况呢?围绕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3位网民是否触犯“诬告陷害罪”,是否会被定罪,马尾区法院主审法官显得讳莫如深。 据《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