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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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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16日 ] -- 要闻 -- 版次:[ 009 ]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中央出台四大新政
2010-04-16

  权威发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

  部分城市过快上涨

  会议指出,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

  四大措施遏制房价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5成首付1.1倍利率

  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70%用地供应中小型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加快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300万套保障房供应

  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工作任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严查土地闲置捂盘惜售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清理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对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省级政府负总责

  会议要求,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要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建立考核问责和约谈、巡查制度。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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