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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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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16日 ] -- 要闻·华西评论 -- 版次:[ 015 ]
村支书和“小姐”的孽缘早注定
2010-04-16

  □张勇(重庆媒体人)

  欣赏文艺作品,作为读者或者观众一直有这么种感觉:但凡看到作品中有救沦落风尘的女子出火坑的桥段,我们都会毫不吝啬地给予赞美。虽然救人者的行为不一定是英雄壮举,多数时候也许是段孽缘,但最起码也算是功德一件。

  可是,吉林榆树市于家镇有一位村支书,竟然将这样的风尘故事转化成了生产力:为了敛财,花500元钱雇来一个“小姐”与其儿子假结婚,收礼近60000元。不过这高明的闹剧最终还是被公众识破,策划者王支书也因此丢掉了官职。

  仔细分析这段孽缘,我们会发现,该村支书和“小姐”竟然有惊人的共性:都是出来卖的。只不过一个出卖的是权力,另外一个出卖的是身体。对于王支书来说,只要手中的权力能够转化成自家的生产力,即便是“小姐”也能够成为儿媳妇,从几年前截留该村赈灾退税

  款这事儿来看,该支书一直都致力于以公权换取私利。

  而对于“小姐”来说,与村支书的缘分可谓妙不可言,与嫖客交易相比,村支书的给出条件不但优越,活儿也很轻松,甚至还能扮演一下“官儿媳”,何乐而不为?更何况,多少还能找回点虚无的虚荣。

  从此次村支书的作为我们大概可以想象:在这样的一任村支书的治下,当地的百姓受到的委屈和盘剥肯定不会少。从这一点上来说:“小姐”和村支书这段缘分,却是狼狈为奸搜刮村民,是在作孽。

  村支书与“小姐”结亲的缘分是偶然,但是村支书通过手中的权力雇佣“小姐”充当儿媳妇,并以此为借口的作孽却是必然。只要权力不受约束,无论是高明还是荒唐的闹剧会越来越多,与权力勾结的“小姐”也会越来越多。当然,这些“小姐”不仅仅只是那些风尘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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