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广州市民洪先生的银行账户被人强行划走了110万元,划走这笔巨款的是跨省前来的郑州市金水区的两名法官。但是,钱被划走了,对方竟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洪先生因此质疑,在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自己的银行账户竟然被人掏空了,郑州金水法院的两名法官涉嫌利用公权力来办私事。 据了解,事情起源于广州籍女子贾×辛。 2008年,贾×辛拖欠债主林先生200万元,被广州越秀法院判决还钱。由于贾×辛不还,当年10月,贾×辛名下位于增城的一套房子被法院查封。其间,她竟然违法将查封的房子卖给了卢先生。 卢先生在交了部分房款后,猛然发现这是法院查封的房产,根本无法过户,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后增城法院对双方调解结案。调解内容为:卢先生先入住该房,当房子过户以后,再把剩余的尾款约100余万元交给贾×辛。 入住以后,卢先生与申请查封房子的债主林先生达成协议:卢给付110万,债主则申请解封涉案房产,帮助卢过户。2009年7月,这110万元作为解封保证金,被存在双方都信任的覃先生和洪先生的联名账户上。 贾×辛得知此事后,以房屋得以过户为由,向卢先生索要尾款100余万元。卢认为,自己和债主之间签订的是排他性协议,房子不是贾还清债务以后顺理成章的解封,因此拒绝给钱。 就在贾×辛索要100余万元尾款而不得的情况下,覃先生和洪先生的联名账户上110万元,却如上文所说,被郑州法官以“支付令”的形式,强行划走了。据债主林先生为记者分析,这110万元,最终还是落入了贾×辛的腰包。 林先生怀疑,郑州法官手中的“支付令”其实是假造的债务纠纷。原来,贾×辛从卢先生那里拿不到110万,却很“巧合”地又欠了一个叫李某的人110万元。李某申请郑州法院以“支付令”的形式要求贾还款,贾就说我有一笔房屋尾款在卢先生那里,你们去找他吧。 据《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