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公路商洛段内屡遭高额收费,291名司机联名上书国务院纠风办
事故处理费用:拖车费10500元;倒货费18500元;路产赔付14800元
“12公里的路程,光拖车费就收了1万多!”提起在沪陕高速公路陕西商洛段的遭遇,宁夏车主王学宝愤怒难遏。3月25日下午,驾驶大货车的王学宝一路劳顿,沿沪陕高速公路进入商洛境内,后挂车的4个轮胎突然爆裂着火。“没想到就这么一次事故,处理费用却花了4万多元。”为处理事故,已在商洛耗费5天、满脸倦容的王学宝告诉记者。
案例
12公里路拖车费上万元
这笔让王学宝痛心的费用包括:
一、拖车费10500元:从事故地点到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路程12公里,其中含吊车费7000元、装载事故车辆的平板车费用3500元。
二、倒货费18500元:将电石转
装到其他两辆救援货车上的人工费6500元;装载机费用3000元;运货费7000元;高速路上危险信号牌执勤工人费用2000元。
三、损坏路产赔付14800元:包含路面污染、沥青烧损等赔偿费用。
“这还不包括这些天的停车费,救援当天的高速过路费……”手执一厚沓大大小小的收费单据,王学宝说,几经讨价还价,最终拖车费用
优惠了500元;倒货费用少收了5000元。
但王学宝依然恼火:“有些费用实在高得离谱。”比如事故当天倒货的12个工人费用收了6500元,平均一个人就要540元。还有两名手举危险信号牌的,满打满算工作不到4个小时,一个人就收了1000元。
“处理事故的花销加上丢失的货物,这一趟的损失总共在6万多元,这简直是在趁火打劫。”王学宝在江苏曾经遭遇过同样的事故,相当的距离才收了700元的拖车费,商洛是江苏的10多倍。
“难道商洛比江苏的物价还高?”无奈下,王学宝打算卖掉出事的挂车,来交纳“不断冒头”的各种费用。
投诉
291名货车司机联名上书
王学宝遭遇的天价收费在当地并非个例。
常年奔波于这条线路的河南西峡车主王金伍对此深有体会。每年,西峡货车在陕西境内发生事故数量不下百起,目睹了不少同行在这个路段屡遭漫天要价,他自己也走上了维权的道路。王金伍联合290名货车司机,投书国务院纠风办,直言商洛天价施救费形同拦路抢劫。
在国务院纠风办督促下,陕西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交警总队等11个
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商洛督察,商洛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交警支队紧急行动,制定出台了《商洛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试行)》,规范了
高速施救拖车、停车收费的具体标准,并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然而,司机与施救公司的纠纷和投诉依然不断。
2009年12月4日,沪陕高速杨斜镇境内,一辆拉运19吨液化气的罐车和一辆拉煤车相撞,拉煤车被施救部门拖行40公里,收费2.7万元;液化气罐车着火致两人死亡,施救部门将空体罐车吊走,张口收费9万余元。在死者家属苦苦哀求下,最终收取6.9万元……
回应
出身“不正”注定境遇尴尬
“实际上,我们是做了一件‘违法’的事。”商洛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周晓军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文件制定只有省级以上部门有权进行,商洛市无权出台此类文件。但由于众多司机的举报,省相关部门曾赴商洛督察责成尽快解决此事。
“本身没有这个权力,又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周晓军说,经过调查,市物价、纠风、交警部门参考外省市标准,并与商洛惟一的施救公司
——西安援手汽车救援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协商,“越权”出台了文件。出台文件的主体不合法,决定
了文件只能是协商执行,“如果施救公司和我们打官司,我们注定败诉,而标准制定的关键,也主要是听取施救企业的意见。”
对于“越权”一说,商洛市物价部门却表示反对:“文件出台是请示省上的,没有省上发话,我们不会擅自出台标准。”市物价局肖局长认为,物价部门能顶着压力,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出台文件,是一种“被动的超前”。
根治乱象需有效监管
“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尽快出台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商洛市物价局肖局长说,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向各省发文,征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的意见,被认为是全国出台统一标准的前兆。目前,这一问题已引起陕西省高度重视,纳入该省2010年的工作任务。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解决施救收费乱象的最终“良药”。有关官员表示,对于施救收费的监管,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监督;交警负责执行过程监督;纠风办全面督察。
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