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宣判了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征地中心原法定代表人、主任毛明宽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毛明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50万元。毛明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毛明宽利用在担任国有事业单位征地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期间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 益,收受他人好处费人民币31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毛明宽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单位公款437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590万元,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不能退还,故应依法数罪并罚。 毛明宽在受贿犯罪中还具有索贿情节,在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中,给征地中心共计造成2900余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还应分别从重处罚。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