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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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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8日 ] -- 国内 -- 版次:[ 011 ]
民航局:托运液体无新规
2010-04-08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民航局颁布新规,旅客托运液态品不得超两升。昨天上午,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否认。

  有媒体报道称,继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登机外,国家民航局又进一步对旅客托运香水、发胶等液态物品作出限定,相比原来在托运件数和总量上作出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最新文件规定,旅客所托运的液态物品(液态非放射性药品、发胶、香水、科隆香水、用于体育运动或者家用的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无次要危险性的气溶胶等),单件物品总净重量不得超过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运上限为2千克或2升。

  昨日,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媒体所报道内容以及各网站转载内容不实。

  中国民航局没有颁布任何新规,关于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仍按照此前中国民航局发布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公告执行。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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