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浩野)李自红将两岁的儿子龙龙抱养给别人,收了3万元。龙龙的爷爷李传俊四处找孙子,决定向警方请求帮助(本报曾报道)。 昨日中午,李传俊从南部县回到成都,兜里揣着南部县黄金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尽管“恨死了”送走孙子的儿子,他仍给李自红带了一套换洗衣服,塞了20元。 下午4点,李传俊父子来到东光派出所。当初李自红就是在派出所的辖区——万达广场附近,与领养人签订的领养协议。 当地派出所给的材料有半厘米厚,密密麻麻写着字。 民警看完后,问李自红:“你怎么会舍得送走儿子?” “我感觉家里不温暖了,女朋友也不回来和我过日子了。”李自红说。 李自红认为自己送走儿子,走的是“合法程序”。但他把签订的收养协议弄丢了,对方是否办领养证,他也不知道。 民警告诉他们:“仅凭这些材料不能受理。”建议到当地派出所,请派出所与县城的打拐办联系。 尽管昨日才颠簸了一趟,李传俊还是决定今天回去。 儿子该承担什么责任,李传俊不在乎。“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但对孙子,他一定不会放弃寻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