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勒北京时间4月2日宣布已经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司法部(“DOJ”)就其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所进行的调查达成和解。根据和解条款,戴姆勒将支付9360万美元的罚金和返还9140万美元非法所得,换取母公司和东北亚公司的延期诉讼,试图以此了结“行贿门”事件。目前,戴姆勒东北亚董事会及管理层均未受到任何刑事或民事指控。 作为缓期起诉协议的条件,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协议的两年期间内不再违反FCPA,并建立一套详细的合规计划,以确保遵守反腐败法律(如FCPA)。若缓期起诉协议的条款得以完全履行,DOJ将不再追究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的任何责任。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