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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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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6日 ] -- 中国·关注 -- 版次:[ 007 ]
南通规范“司法礼仪”干警说话“雷人”将受罚
2010-04-06

  江苏省南通市政法机关近期全面整顿“司法礼仪”,对政法干警处警办案过程中的言语、形象等进行统一规范,办案人员一旦说了“你懂法还是我懂法”“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我好了”等“雷人”话语,将会受到处罚。执法礼仪情况将及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与个人工作绩效、提拔任用紧密挂钩。

  南通政法机关从2008年便提出规范“司法礼仪”,近期专门完善出台《政法干警公务礼仪规范》,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不讲“司法礼仪”、不注重司法形象等问题。如果政法干警违反了规范的相关规定,将面临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追究纪律责任等处罚。

  南通明确规范执法语言和工作“忌语”,办案时要说“请放心,我会依法处理的”“对不起,请您依法协助”等规范性用语,而不能说“不同意调解对你可没好处”“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等“忌语”。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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