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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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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6日 ] -- 要闻 -- 版次:[ 004 ]
跳楼新闻的隐情
2010-04-06

  □吴策力(资深评论员)

  前不久,浙江桐乡法院来了3个拄着拐杖的人,他们代表还在床上躺着的其他4人一起状告几个老乡。原来,某日这些人在宾馆房间听闻有人敲门,问了几遍,外面都说“公安查房”。于是房内之人仿佛在演出武松和西门庆相斗,踊跃跳楼致7人受伤。呻吟之余,发现说话者根本不是公安,是老乡。大家认为这玩笑开大了,于是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若干。(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播出新闻)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冒充公安制造恐吓,和原告产生害怕跳楼成为必然因果关系。这语调初听起来,令人莫名其妙:公安查房是其职权下的正常公务,对普通公民怎么会产生如此震慑感?这时候被告律师就说了,这不是被告的错误,而是原告在赌博,为了逃避公安检查而自己选择跳楼。

  不需要被告律师解释,大众也猜得到他们在打牌。不过,疑问仍然没有解除:从原告敢于上法院告状来看,这牌打得确实也不大,为了逃避这样一个检查就跳楼,这条新闻有潜台词。新闻没有透露原告从几楼跳下,但有7人受伤,不会是2楼。敢于冒这样的险,就为了逃避一次赌博检查,可见“公安查房”四字之威武。

  原告律师认为的“制造恐吓”,估计是辩诉原告受“躲猫猫”、“俯卧撑”事件影响太大,无法承受这样突如其来的检查。3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陕西省三原县女子王会侠2009年底

  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家属目睹遗体有明显伤痕,但尸检结果却是“激动死”(原发性心肌猝死)。王妇的家属辗转3个月,至今未讨到任何说法。可见,普通的警民交往有时也会产生重大变故,中青报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起执法过程中涉案人非正常死亡的案件并非个案。通过“百度”输入关键词“公安局死亡”,找到约570万个相关网页。原告律师不妨把话说得清楚一点,说他的雇主张皇失措,就是担心这个,否则法官还不知道“恐吓”从何而来。

  今年3月2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指出,“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在此背景下,将看守所从公安局分离出去,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以解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违法侦查问题,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是一条必然之路。届时不要说问话、查房,就算是死罪,嫌疑人也该坦然受刑,不该动辄跳楼。人都是有计算能力的,就算跳楼致伤也不愿被警方活捉,但实际上又没有犯什么罪,我觉得大众应该看到这条新闻的内涵。

  “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应该学会(逃)跑。”广州城管局长李廷贵说。诚如斯言,执法者要跑,被查房的公民也在跳楼,不知道谁才有资格沉着地站着。追逐和被追逐,赵传唱得对——“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在呼来唤去的生涯里……”大家都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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