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了停车费,停车场不能说关就关 物管:收的是管理费不是停车费 开发商:物管擅自收费,停车位要出售 2日下午,家住巴中丽景天城C区的业主们回家时,发现地下停车场入口被一道铁栏杆挡住。 墙上贴着一纸公告:因地下停车位要出售,凡是未购车位的业主不得再将车停进地下停车场,否则后果自负。 这让业主们难以接受,全年的车辆管理费都交了,开发商怎能在事前不告知的情况下说关就关? 业主们一气之下,接连三次将锁砸坏。截至昨日,双方仍未就此事达成解决方案。 业主:我们交了停车费 业主文先生说,2日下午他驾车回家,在停车场入口被两道铁栏杆挡住去路。 物管杨大爷告诉他,因开发商要将地下停车位公开发售,从即日起关闭停车场。 文先生难以理解的是,几个月前,他刚向物管交了全年720元的车辆管理费,停车场怎么能说关就关呢? 业主们对开发商贴在入口处的告示十分不满:“停车场即使要 关,也应该事先通知,他们这种做法(突然关门)太霸道了”。 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等着进入车库的车辆在街上排成了长龙。 几经交涉,对方依旧不愿开门。业主们愤怒了,用锤子将铁栏杆上的大铁锁砸烂,但对方又买来新锁,业主们再次将锁砸烂,如此反复三次,双方僵持不下。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拥堵的车辆才被疏散。当晚,C区的数十辆车被迫另寻他处或露宿街头。 物管:收的只是管理费 和文先生一样,C区的业主们均交了车辆管理费,这笔费用由巴中市方舟物管公司收取。 昨日,该公司负责人邓伟说,该费用是管理费而非停车费,业主们理解有误。地下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辆的看管、大门的护卫都由这笔钱开支。 由于停车场的产权属开发商,现在他们要收回去出售,物管也没办法。 开发商:是物管擅自收费 双方发生争执时,开发商派出的现场代表承认,公告上的语言确实有些过激,但当初售房时,开发商就告知了地下停车位要出售。 这名代表现场答复,可以给业主一个星期的缓冲期,在此期间,停车场暂时开放,一周之后,凡未购车位的业主不得进入。 至于向物管缴纳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清算。 丽景天城C区的开发商朱总表示,小区已建成好几年了,停车场一直未发售。开发方曾在公共区域规划了停车位,但物管公司为了收取费用,将这些区域封闭了,然后自己作主,允许业主将车停进地下停车场,并向他们收取管理费。 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方,最终要对外出售,业主们应该在购房时就清楚这一点。开发方愿意和业主坐下来沟通,处理好相关事宜。 对于这样的说法,业主们仍不满意,“物管是开发商请来的,物管收了停车费,开发商怎能说和自己无关呢?”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仍未形成一致意见。 记者谢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