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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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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5日 ] -- 成都 -- 版次:[ 009 ]
带桶装洗发水上公交 乘客遭拒载
2010-04-05

  本报讯(记者李逢春实习生侯婷婷)昨天上午9点过,杨女士带了两瓶各10斤重桶装洗发水乘24路公交车。

  由于司机声称洗发水是易燃易爆物品,不能带上公交车,杨女士因此遭拒载。

  在调度室工作人员和公安局的协调下,1小时后,杨女士带着洗发水乘公交车顺利离开。

  昨天早上,杨女士从新都大丰回成都,她给自己工作的理发店带了两桶各重十斤的洗发水。

  在火车北站公交站,杨女士准备乘坐24路公交车到理发店。

  刚上车,就被司机喊住了,“你提的是什么?”

  杨女士说是洗发水。

  “洗发水不能带上车”,司机说这是“规定”。

  司机将车开走,无奈下车的杨女士,只好去找调度室询问。

  调度室工作人员说,洗发水不可以带上公交车。

  杨女士说,她提出让他们查看洗发水,但对方置之不理。

  这时,杨女士的同事陈先生也来到公交站,拨打公交热线咨询,对方告知,“洗发水是易燃品,不能带上公交车。”

  警方到现场后,说“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上车,没有说不能带洗发水。”

  24路公交车队队长给杨女士道了歉,说是公交司机弄错了。

  调度室一名姓吴的工作人员说,易燃易爆品包括发胶,但是乘客拿上车的东西,谁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出于对乘客安全的考虑,怀疑也是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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