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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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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3日 ] -- 巴蜀 -- 版次:[ 015 ]
15元的野生鲶鱼加工后可卖80元
2010-04-03
被挡获的野生俄罗斯鲟

  泸州渔政联合警方开展今年以来最大的禁渔期检查执法行动

  本报讯(文/图周松柏记者陈章采)4月1日下午3点至晚上,泸州市水以及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渔政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今年以来最大的禁渔期联合检查执法行动,突击检查了长江沿线30余公里的大小鱼馆,打击违法贩卖野生鱼行为。

  下午4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在大渡口镇“盯”上了一家名叫“高二鱼舫”的江边鱼馆。

  在该鱼馆的暂养船上,执法人员发现了两条野生鲤鱼和和一条野生鲶鱼,野生鲤鱼的鳍和腮长上了水霉,显然已养了些时日。

  经执法人员现场称验,两条野生鲤鱼重5公斤,野生鲶鱼重3公斤。

  鱼馆业主称,野生河鱼是从鱼贩子处买来的,野生鲤鱼买成5元一斤,加工后却可以卖上15元;野生鲶鱼买成15元每斤,加工后可卖高达80元一斤。

  业主称自己知道目前是禁渔期,但利润确实太诱人了。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取证和对业主进行教育后,将野生河鱼放归长江。

  下午5点钟,执法人员来到纳溪区大渡口镇路边店“协和鱼庄”,在鱼馆的喂养池内,执法人员一下就从喂养池内舀出三条鱼。经仔细辨认,喂养池内这三条鱼竟然是俄罗斯鲟。

  按照国家渔业法规定,俄罗斯鲟属于外来物种,不准放入江中,危害地方鱼类种群的生存,更不允许非法经营。

  执法人员要求业主立即停止非法经营俄罗斯鲟,并尽快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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