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洁莹)昨日,志愿服务立法研讨会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人大的相关领导、全国部分省、市人大、民政、团委的代表及相关专家、学者、志愿者代表齐聚,就目前全国性志愿服务法规缺位的现状进行了讨论,呼吁将志愿服务纳入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初略统计,灾后抢险救援工作中四川累计接受志愿者报名118万余次,有组织派遣志愿者18万余人,其中大学生志愿者就有9.34万名,在我国掀起了志愿者服务的空前高潮。而北京奥运会上,来自98个国家和地区的70000多名志愿者感动全球,今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志愿者报名人数已超过42万。 但志愿者的权益应如何保障?志愿者们应如何进行规范的服务?“目前,志愿服务立法只能散见于某些地方人大立法、地方政府规章、甚至更低级别的法律规范性文件之中。”昨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建议,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法》应首先包括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的界定,明确志愿者组织中的关系、管理和法律义务,并明确志愿者的风险防范和权益保障、所服务对象的条件和职责,一旦发生纠纷后,如何解决也应在这部法规中进行规定。据了解,为期2天的研讨会将充分听取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及专家建议,推动《志愿服务法》尽快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