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华西简介 |     PDF版 | 主编信箱 | 广告价格   
首       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版面概览   
2010年4月2日 星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期:[ 2010年4月2日 ] -- 要闻 -- 版次:[ 003 ]
成都售楼人员昨起亮牌服务
2010-04-02

  本报讯(记者陶玲)昨日起,成都市所有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都必须亮牌服务。首日的执行情况如何?昨日,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对成都市几个售楼部进行了巡查,从抽查情况来看,销售服务人员都做到佩戴胸牌,持证上岗。今后,成都市将通过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进行登记造册,从事各楼盘销售和二手房租售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都要有“行业身份证”。

  昨日,在城东几大楼盘巡查中,每一位销售人员胸前都佩戴着印有自己姓名和注册编码的胸牌。这就是从4月1日起,市房管局对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管理实行的新规,所有的销售人员必须亮牌服务。

  “这个胸牌就是销售服务人员的‘行业身份证’,要有这张‘身份证’,才能从事房地产销售服务。”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每个取得相应资格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销售服务人员,在房管部门登记后,获得唯一的注册编码,这个注册编号将终身不变,登记在册的销售服务人员,往后只要在成都从业都将“证随人走”,其从业经历、业绩、奖惩情况、信用情况都一一记录。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