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读往来 文字更正: 3月31日17版《王益辩护律师证实:刘芳菲赵薇确实牵连其中》(责编吴德玉,编辑谢梦、任俊)第2段第3行,“刘晓价”应为“刘晓庆”。 3月31日21版《4小时烧得汽配中心损失千万元》(编辑张发扬)小标题“灭火成本六七车泡沫几十万元”第5段第1行“此次灭火 抢险成分十分高昂”中,“成分”应为“成本”。 4月1日19版《19名“黑寡妇”在逃》(版式编辑宜文)第4段第4行“23月9日”应为“3月29日”。 本报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致歉,并向指正差错的读者致谢。纠错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8)86969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