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阮长安)今年,四川省六成地区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明年将在全省推开;今后,基层医疗机构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基层公立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机构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零售价格……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我省医改全面铺开。 该意见要求,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四川省3年实现3步走,到明年要在全省所有地区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具体的“三步走”步骤如下:2009年,四川省在30%的地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我省将在60%的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在全省全面推开。 对于如何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该意见也从药品采购、使用、报销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在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减少中间环节,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按我省规定比例使用。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库存药品,则要全部按进价销售,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零售价格。 同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县(市、区)政府还要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