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与占道经营摊贩发生纠纷,引发群众
焦点1:事件肇因
官方:小贩杨胜秀拒不接受处罚,城管人员拟依法暂扣三轮车,拉扯中当事人倒地。
目击者:杨欲推车离开,一名胖城管将三轮车推倒,车子将杨压在地上,滚出来的液化气罐砸在杨的头部致其昏迷。
焦点2:事件升级
官方:警方到现场维持秩序,疏导围观人员;120急救车接通知后到现场把杨胜秀送往医院。
目击者:杨胜秀昏迷后,围观群众要求城管将其送医,城管却上车欲走,坚持不送老人就医,导致事件升级。
焦点3:记者被打
官方:记者“不听劝阻,强行穿越警戒线,现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行处置”。
所在报社:记者正常履行采访职责而遭暴打,经影像视频资料确认,打人者全是城管人员。
一起并不鲜见的城管与摊贩间的“猫鼠游戏”,竟然上升为“群体事件”。在事发当天下午即有了调查结论和定性,而且责任全部在摊贩和围观群众身上,其中有太多的悬疑待解。
昆明城管部门日前在执法过程中,与占道经营的摊贩发生纠纷,引发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9辆城管车辆、5辆警车被掀翻或砸坏,9名城管工作人员、4名公安民警和部分群众受伤。
城管有没有“粗暴执法”?
3月30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天福接受记者采访,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
此前,自称是目击者的马鲜梅对记者说:“26号晚上城管队员来执法时,老婆婆(指杨胜秀)坐在三轮车上,城管队员走过去连人带车掀翻在地上,液化气罐子砸中她的脑袋,躺在地上好久没起来。”
苏天福介绍,当天城管执法队员例行巡查时,发现4起占道经营行为并依法处罚,其中3名摊贩现场接受处罚,罚款金额100元。在处罚别人时,杨胜秀的亲戚已把三轮车上的液化气罐、锅和灶等搬走。苏天福表示:“执法过程中,城管没有动手打人,没有与任何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轮到处罚杨胜秀时,她准备骑车逃避,一名队员拉住了三轮车侧面,拉扯过程中三轮车翻倒,杨胜秀摔倒在地。城管队员没有故意掀翻三轮车的动作,三轮车翻倒原因还在调查。
城管队员是否都具备执法资格?苏天福介绍,例行巡查的7名城管工作人员中,1人是五华区城管分局红云中队中队长,其他6人都是聘用的“协管员”。处罚其他摊贩时,有
1名“协管员”看着杨胜秀。在杨胜秀准备骑车逃避时,也是“协管员”拉扯了三轮车的侧面。
“记者被打”缘由及经过
据五华区政府3月27日通报:在现场处置过程中,一名中年男子不听劝阻,强行穿越警戒线,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强行处置;经医院初步诊断,其身体软组织挫伤;经核实这名男子为昆明某报社记者。
官方通报引起这家报社抗议,次日报纸刊发文章说:就目前掌握的材料可以进一步确定,本报记者一未“不听劝阻”,二未“强行穿越警戒线”,而是正常履行采访职责而遭暴打,经影像视频资料确认,打人者全是城管人员。
3月30日下午,负责调查记者被打情况的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介绍说,当时事件处置差不多快完了,但是道路没有清理,民警和城管人员还没有撤离,一名女子冲进警戒区称“男友被抓了”,躺在道路中间哭,部分围观人员再次起哄并进入警戒区,
当事记者身在其中。
民警对进入警戒区的人员进行疏导,在推搡过程中,到警戒线边缘时发生了冲突。李进表示,晚上事发地点光线昏暗,视频影像资料不清晰,需要通过深入调查才能确认殴打记者人员的身份。可以肯定的是,殴打记者的人不是围观群众。
部分围观群众“借题发挥”
记者调查发现,
这起冲突事件有一个明显特征,即“非利益相关者”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官方调查显示不存在粗暴执法,从冲突过程来看也不是执法对象暴力抗法,而是部分围观群众围攻执法人员造成冲突。
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进介绍,第二波围攻民警和城管发生在半夜时分,当时围观群众有210人左右,民警和城管队员大约有150人,围观人员用石块、砖头等进行袭击,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才控制局面。事发后,警方对涉嫌参与“打砸烧”的46人进行调查,有证据显示,其中5人参与了暴力活动。 据新华社
“猫鼠”矛盾如何化解?
观点
城管与摊贩的矛盾由来已久,近年来城管执法冲突事件时有发生,这是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昆明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李光春说,去年昆明市城管部门共接到市民举报占道经营22414件,举报店外经营7280件,这说明市民对流动摊贩意见很大。但同时,城管执法环境日趋险恶,去年上半年,昆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有171人受到伤害,花费医药费11万余元。
“道路的功能是通行,经营的地方在市场,对摊贩的治理应当引摊入市。”昆明市城管局道路容貌管理处处长说,“摊贩存在是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非城管部门独自可以解决。有关部门应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增加农贸市场的数量和容量,降低进入农贸市场门槛,才能实现引摊入市。”
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认为,城管执法固然合理合法,但对流动摊贩的治理应体现人本关怀。同样罚款200元,对摊贩和私家车主来说,两者承受能力显然不一样。首先要解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和“粗暴执法”的问题。
还有人指出,如今执法部门大量聘用“协管员”,这些人不具备执法资格,但是经常“协助”执法行动,使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