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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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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4月2日 ] -- 巴蜀 -- 版次:[ 024 ]
怪 车子修好3年 不收费车主都不取
2010-04-02
令修理厂头疼的就是这辆车

  被弄得哭笑不得的修理厂决定不收钱,请对方把车开走,对方总是答应“要得”,但就是不见行动。

  “郁闷啊,修好的车子放在修理厂3年,现在说不收修理费,车主都不来取车。”

  昨日,达州市通川区北外永丰修理厂的刘先生打来热线称,2007年3月,一位姓周的先生开来一辆三菱轿车修理,现在3年过去了,车子还摆放在修理厂内,催促了车主数百次,希望他来取车,对方就是置之不理。

  修理厂又不敢擅自处理,弄得人苦不堪言。

  车修好3年车主一直不愿取

  “说起都伤神。”修理厂老板刘先生见记者前来采访,指着躺在厂里的三菱车一脸苦笑。只见这辆灰色轿车轮胎干瘪,到处锈迹斑斑。

  刘先生说,2007年3月,自称车主的周先生将车子开到修理厂,说是要修理压箱等,工人检查后指出了需要修理和更换的东西,并给周先生出示了清单,告知修理费用约为7000多元。周先生表示同意,说修理好后来取车。

  几天后车子修好,员工给周先生打电话说可以来提车,对方很客气地答应“要得”,但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来。开始大家还以为周先生比较忙,但后来电话打多了,对方每次都说很快就来,但每次都白等。

  就这样过了约半年,对方说修理费可否优惠一两千元,修理厂告知可以少收点钱,但对方仍没来取车。

  2008年上半年,放在修理厂的车子已布满灰尘。催得“疲倦”的修理厂答应周先生,只需支付4000元就可以,能否尽快来提车。对方还是在“马上来”的承诺声中,一次次爽约。其间,周先生派人来看过,但看了也没说提车。

  “不收修理费了,请你来提车行不?”2009年年底,被弄得哭笑不得的修理厂决定不收钱,请对方把车开走,对方还是答应“要得”,过后仍一如既往。

  该如何处理修理厂苦不堪言

  “我现在的电话已被对方设置为限制呼入了。”说起此事,刘先生感觉特别郁闷。

  “好像现在是我欠对方的了。厂里前后打了至少两三百次电话,现在只要我用手机拨打肯定打不通。发短信息都不晓得发了好多次,对方如果回答,依旧是一句话:马上来!”

  刘先生说,当初周先生修车时只留下了电话,没留地址,修理厂主动去寻找,发现车子登记的是原通川区糖酒公司,但该公司早已不存在。同时还查到的相关信息显示,该车保险早在1996

  年8月就终止,年审终止日期是2003年,并且车子处于被法院“查封”状态。

  “搁了3年就占了厂里3年的位置,就是收取每天5元的停车费,也是五千多元了。”更让刘先生苦闷的是,现在即使想把车处理掉,也因为法院查封根本不可能,同时又怕人家随时来取车。

  “现在打算将当初修理的东西拆下来,能少损失点也行。”无奈的刘先生现在只有如此打算。

  连线车主:争取这个周末去取车

  昨日下午,根据周先生当初留下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他。说明情况后,对方很客气地表示,这车子是朋友的,因对方在成都还没回来,只有等回来后跟朋友说说。

  周先生承认,车子是放在修理厂几年了,当初可能是修理费有点贵,没来取。对于现在修理厂不收钱希望尽快取车的态度,周先生表示将尽快去取车,“争取这个周末就来。”

  对于是否因经济纠纷该车已被法院查封,周先生的回答是:“没那么回事”。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表示,根据当初修车的约定,周先生应当支付修理费,而刘先生无权擅自处理该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刘先生在对方一直不来取车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裁定如何处置。    文/图记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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